12月6日下午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召开,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,研究贯彻意见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李锐主持会议,党组成员左军、吴玉才、彭友东、董玲出席会议。
会议指出,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是在宁夏处于转型发展、创新发展、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,会议通过的《实施意见》按照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,着眼宁夏改革发展稳定实际,聚焦制度体系方面的薄弱环节,提炼了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,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,对于完善治理体系、健全治理机制、提升治理能力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,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,认真贯彻落实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上来。要结合人大实际,依据职责分工,将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到明年的各项工作中,落实到即将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中。要不断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,切实改进作风,真抓实干,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,推动人大工作有新作为。(记者 尚陵彬)